緘默法則
李香湘
零零後,香港浸會大學中文系畢業生。
第一章 偏利共生
在意大利拿玻里海灣有種有趣的共生關係——湯瑪斯所寫的「水母與海螺」。水母帶着觸手的水螅型無性繁殖體可以附着在海螺的口部,以吸食海螺的體液。這些寄生繁殖體可以再分生新的繁殖體,脫離海螺後逐漸長成能獨立生活的水母。遇到海螺的幼蟲,水母就用牠的觸手捕捉牠們並送到體腔。幼蟲由水母保護且提供食物,直到海螺成長後,才離開體腔。離開時,海螺口部附近就會帶走一個水母繁殖體,生生不息。
第一次知道水母與海螺的故事是剛升上中學的那個暑假,在家裡讀《十萬個為甚麼》的時候。老式屋村地面層的劏房不大,我們家是「劏房富豪」,把客廳也租下了,擁有最多的空間資產。
我和媽媽住在青衣的涌美老屋村。屋村不大,村屋不多,都是清一色的三層矮房,多是紅瓦或藍瓦屋頂,一片片瓦拼湊成魚的鱗片又排開。我們家對上不遠是陳家祠堂,加上附近老人多且愛燒香,膩人的香火氣味總是不斷。
屋村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就已經死了,偶爾回魂的生命力在早上十點後就會逝去。宰殺海鮮的魚檔過了叫賣時間,腥味卻久久不散,一陣陣像放在冰上的扇貝裙邊,緩慢而無規律地蠕動着。孩子們不稀罕在附近嬉戲,正午後如果不開電視機,只會不時傳來稀碎的斑鳩叫,其餘時間就像在深海裡,寂靜得其他聲音都窒息。
寂靜總是好的,讓人舒服。
這也是為甚麼我喜歡呆在家裡。媽媽總叫我多出門和同齡小孩玩,好像我是不是正常孩子取決於我有沒有和他們玩。但別人想不想和我玩,卻不是取決於我的。我喜歡留在家裡,不用手忙腳亂地比劃讓別人等我打字,也不用感受別人看我手忙腳亂地比劃時那瞬間的詫異和隨之而來的同情。他們的眉毛會擰成八字,嘴巴嘟囔着半開又合,如同膠袋裡的金魚吐氣泡。
我不怪任何人,這種情況屢見不鮮。假設我是其他孩子,也不會和自己做朋友。聊天的時候話語只會掉到地上,摔成碎片,留下靜默的尷尬盪漾在空氣裡,渾身不自在。
我不能說話。記事以來張開嘴巴學說話說不來,只能發出可笑的噪音,像漏氣裝沙的風笛,無音準地發響,無法奏樂。公園裡的孩子聽了會笑,麻雀會笑,風會笑,笑那把怪異的聲音讓流動的氣氛凝結,那些笑聲讓我發怵。於是我乾脆閉上嘴巴,成為啞巴,裝雲淡風輕,保持沉靜,對誰都好。
那本《十萬個為甚麼》我只看了海洋的章節。我喜歡海,海邊比任何地方都要廣闊,不悶。離家散步十分鐘就是海旁,海面隨風晃動光的斑條,讓人不自覺瞇起眼睛。盯久了海,光就鑽進眼球,形成蛋白色小蟲,無聲息地啃咬眼球。
很奇妙不是嗎?
海水很涼,偶爾浪會潑灑上岸,撒在褲腿邊。海水上岸就死了,鹹鹹腥腥帶微臭。媽媽看到了會「嘖嘖」地拍打我的褲腿,皺起眉頭,因為這些海水不再賞心悅目,只為她增添了一件髒衣的負擔。所以海水不應該上岸,着陸就是個錯誤,即使海水可能本身也沒上岸的慾望。
沾了海水的衣服久久不洗,會發酵出海鮮屍體的氣味,和橫臥門口跨過數店數家的坑渠臭味一樣。淺U形的水泥坑渠流動或靜止着一條狹窄的水路,殘留着魚檔不同內臟混合的腥氣。它們像數萬隻軟體動物靈魂的哀鳴——無聲,卻迸發着無形力量。
那個暑假的某傍晚,我在家看書看到一半,倏忽聞到那條腥臭的坑渠傳來焦味,不像燒香,帶着刺撓鼻腔的激進。我好奇探頭出門,聽到爸爸和鄰居叔叔的笑聲。他們在抽煙,嘴咧得很開,露出兩排焦黃的牙,齒縫間噴發的煙和地上飄出的煙有些相似。
我很少跟爸爸說話,父母在我小時候就離婚了。我們很少交流,我也不知道該怎麼主動找他,有點尷尬。他也只是節假日時會偶爾投遞幾句噓寒問暖。他並不常來家裡,來了也只是放下一筆錢後就跟鄰居聊天。兩個男人聊天嗓門很大,我聽到他似乎已經有了女友,兩人處得很好。
他總是在吸煙,霧蒙蒙的,靠近了我的氣管會不舒服。也許因為如此,他總是有意無意地躲着我。我看不到他高高在上的眼睛,他也從不會正視我的眼睛跟我說甚麼。
門外灰白的煙向上飄着,被雨棚阻擋,與天空相隔。
他們聊了幾句,看了一會,走去散
步了